“惠民保”要更惠民
“惠民保险”作为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一种重要形式,自诞生之日起就深受消费者欢迎。截至2021年底,28个省区市推出了177款“惠民保险”产品,累计参保人数约1.4亿人,保费约140亿元。
之所以广受市场欢迎,与“惠民保险”的设计有很大关系。投保门槛低、保费低、保额高、带病投保的可能性,都符合消费者提高医疗保障、降低医疗费用的实际需求。从各地发行的产品来看,“惠民险”的大部分产品不限年龄和职业,不需要体检和等待期。所有为当地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均可参保。保额几百万元不等,价格只有几十到几百元。同时,“惠民保险”不断完善服务,扩大保障责任。比如一些重大疾病治疗所需的特殊药物和治疗手段往往价格昂贵,给患者带来很大的负担。“惠民保险”产品扩大了特殊药品的责任,可以让高端医疗技术和药品惠及更多患者,达到“治愈重疾,减轻重大负担”的效果。此外,政府部门的背书与参与率密切相关。很多消费者选择购买惠民保险,就是为了寻找政府部门为其背书带来的公信力。
当然,“惠民保险”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产品的营销宣传存在误导行为,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个别承保公司缺乏数据基础,存在盲目跟风、低价竞争的情况。再比如,由于门槛低,患病风险高的人群往往更愿意投保,“逆向选择”风险高,未来可能面临更大的赔付压力,维持稳健经营的难度更大。从一些有公开数据的城市来看,“惠民险”赔付率低是普遍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获得感。据测算,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惠民保险”赔付率不足50%,与惠民初衷有些不符。
要让“惠民保险”更加惠民,充分发挥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的积极功能,还需要在产品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上多下功夫。医保部门要为产品设计提供大数据支持。保险公司应合理预估投保人数,做好保费测算和保障方案制定,并可允许每年根据赔付情况适当调整费率水平,增强“惠民保险”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降低免赔额,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进一步规范产品宣传和竞争,提高“惠民保险”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誉度,这也是提高产品普及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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